《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警方落案起訴兩名男子傷人罪和盜竊罪,明日提堂。
兩名被告都是三十七歲,分別在案中涉嫌負責駕駛電單車的車手、以及行兇的刀手。兩人早前在東莞落網,交給香港警方,星期二分別被押解到港九新界多處地方重組案情。警方掌握的證據,疑犯涉嫌在案發當日,在九龍塘駕駛電單車跟蹤劉進圖過海,到西灣河太康街將他斬傷,然後到上水梧桐河丟棄兇刀及衣物,之後潛逃內地。
由於警方相信兇徒犯案的電單車是在粉嶺聯和墟偷回來的,所以除了傷人,亦被控偷竊罪。警方仍在調查兇徒犯案動機、以及兩人部分口供有出入,包括在哪裡買刀及丟棄兇刀的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