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研究未來十年增加龕位供應,包括進一步放寬有「密切關係」但非近親的先人共用骨灰龕位,例如是同居關係。
政府的骨灰龕位一直都只容許親屬共用,體積小的「標準位」最多安放兩名先人的靈灰,「家族位」就可以放最多四名。為了善用現有龕位,食環署今年初放寬限制,包括讓龕位增加可安放靈灰的數目,但至今只有兩宗申請獲批准,當局表示未來會進一步放寬處理。
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劉利群表示:一般人來看,「近親」可能在說配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或子女,我們處理申請時會盡量用一個寬鬆的定義。
公民黨香港島議員陳家洛表示:有一個新的定義講的是「密切關係」,但這裡沒有定義的。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說:法例定了或者真正有基因關係的親人是一回事,但另外亦有其他種類,我或許提出一些,例如他能夠證明他真的同居的。
申請人如果提供不到先人關係的證明,亦可以到食環署宣誓,以申請在原有的龕位加放靈灰。另外,當局會在今年第二季提交建議,如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