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大宅僭建案三名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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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4-08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案,三名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有三名被告,包括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各被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便進行建築工程,三個被告早前均否認控罪。

總裁判官李慶年判案時指,若工程期間有僭建,屋宇署職員視察時應該發現,最後裁定三名被告無罪。至於唐英年太太郭妤淺,早前被判僭建罪成,罰款十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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