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否定公民提名 政府稱觀點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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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4-28 21:04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律師公會表示,提名委員會的民主程序不應該以少數服從多數形式,投票「選出」候選人,否則是篩選和預選。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大律師公會有關否定公民提名等法律觀點,與政府吻合。

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對政改的意見,今日進一步解釋,稱提名委員會的功能只是提名,不是選舉,所以不應該以投票方式,去決定候選人。

石永泰表示:提名委員會的民主程序,我們認為不等於簡單大多數。因為如果要求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要以少數服從多數形式,去「選出」候選人,已經是個選舉、是篩選、是預選,不是提名。

公會又引案例說明,「民主程序」重點在於參與性,目的是保障市民在普選階段,有多元的選擇。羅沛然表示:提委會只是代表選民作選擇,它一定須代表整體選民作選擇,如果它得出來的結果,少了選擇,少了多元的選擇,一定出問題。

大律師公會的意見,包括否定直接公民提名,以及提名委員會組成方式,不一定參照四大界別等。公會強調他們獨立於政府或商界利益。石永泰表示:我們沒有考慮過被哪一方罵,或者打倒哪一方面的方案。你說我是否打倒了泛民的基本理念,大家可自行解讀。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大律師公會提出的政改意見書,部分意見的法律觀點,與政府吻合。林鄭月娥表示: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只是屬提名委員會,這一點與早前律政司司長撰文,指其他提名方法,例如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都難以符合基本法的要求,可以說得上是一致的。大律師公會提出的法律觀點,排除由全體選民,或每一位選民組成的提名委員會,不能符合廣泛代表性,這兩點法律的觀點,與我們早前的講法是吻合。但她不評論意見書中,有關候選人數設限制等其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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