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陳偉業黃毓民非法集結定罪上訴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05-18 20:05

撰文: 無綫新聞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和獨立議員黃毓民,就早前被裁定2011年,七一遊行期間非法集結罪成,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裁定,兩人的刑期上訴得直,但駁回定罪的上訴。

陳偉業和黃毓民早上抵達高等法院,支持者到場聲援。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兩人非法集結的定罪上訴,但獲改判罰款4800元以取代緩刑,陳偉業協助遊行或集會的罪名就上訴得直。

陳偉業和黃毓民在2011年七一遊行期間,被指召集示威人士在花園道衝擊警方防線,令港島主要幹線受阻數小時。兩人去年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黃毓民被判監六個星期,緩刑十四個月。陳偉業被判監五個星期,緩刑一年。陳偉業和黃毓民都表示,考慮繼續上訴至終審法院。

人民力量陳偉業表示:法官已經裁定(原審裁判官)杜浩成,拒絕提供錄音帶紀錄給我,指明他是錯的。對我來說構成不公平,所以我覺得基於這個理由,所有控罪都應撤銷。

黃毓民表示:受惠於不反對通知書來遊行,我沒有改變遊行路線,只不過警方設定封鎖線,我們不能前進,再發生肢體衝突,就是這樣,所以我們會繼續向終審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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