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就《競爭條例》,分兩階段諮詢工商界及公眾意見,就反競爭行為守則,草擬執法指引。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明白中小企擔心誤墮法網,指引推行初期會較為放寬。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表示:可能影響旁邊經營者,令其不能入場,為之一種損失、障礙,另一損失是對消費者有損失,有損失的情況下我們才可介入,換言之墮入法網機會是低的,如有無心之失,而不太嚴重情況下,我們希望開初做法較「輕手」,在懲處方面不傾向大力。
執法指引解釋競委會將如何執法,例如如何界定合謀定價,和濫用市場權勢等行為。諮詢文件建議,每年營業額低於4000萬元的企業不受條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