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指執法指引推行初期會較為放寬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05-26 01:10

撰文: 無綫新聞

競爭事務委員會就《競爭條例》,分兩階段諮詢工商界及公眾意見,就反競爭行為守則草擬執法指引。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明白中小企擔心誤墮法網,指引推行初期會較為放寬。

執法指引以切合香港情況的例子解釋競委會將如何執法,例如如何界定合謀定價、市場分割和濫用市場權勢等行為。諮詢文件建議,每年營業額低於4000萬元的企業,由於對市場影響有限,不受條例規管。

競委會亦會參考政府曾指出,市場佔有率超過百分之25,即屬有相當市場權勢的企業,同時會考慮其他因素,如市場經營者數量及進入市場的難度等。競委會預計,九月初完成指引初稿,年底前交予立法會審議,期望明年上半年可落實。

胡紅玉說:開始(推行)時大家仍然過渡中,亦應該「講人情」,可能有些不太嚴重的問題,我們是可以較為「輕手」,「輕手」與「重手」,其實我們永遠會保留這種做法,如不太嚴重的事,並非有心做錯,亦非以往犯錯,警誡後重犯,若不是這類情況,我們永遠都會較為「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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