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草擬執法指引稱優先處理圍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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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5-26 02:32

撰文: 無綫新聞

競爭事務委員會就《競爭條例》草擬執法指引,分階段諮詢工商界及公眾意見。競委會說,會優先處理合謀定價及圍標問題。

《競爭條例》通過快兩年,但建築界圍標,零售業壟斷等反競爭行為,仍不時發生。競爭事務委員會就《競爭條例》草擬執法指引,諮詢工商界及專業團體。

第一行為守則,規管所有反競爭協議,涉及兩間公司或以上,如同類公司的合謀定價,或供應商規定產品的轉賣價格等。

而第二行為守則,規管有「相當市場權勢」的企業,不能濫用其權勢,如要求供應商,不得向其他對手供應貨品。

至於如何界定市場權勢,競委會建議參考政府曾指出,以超過市場份額百分之25為準則,同時考慮市場經營者數量及進入市場的難度等因素,不會「一刀切」。

諮詢文件建議除告誡違規者,亦先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如仍然違規或涉及嚴重反競爭行為,包括合謀定價、圍標、市場分割和局限供應,競委會將轉交審裁處,裁定違法後可頒令禁制及罰款。不過條例豁免,每年營業額低於4000萬元的企業。

文件亦建議實施寬待政策,如多間公司合謀定價,首間告密的企業可獲豁免檢控及罰款,以提高檢控率。

競委會指會考慮嚴重性,包括反競爭行為對本港經濟和消費者有否造成顯著打擊,決定會否介入調查。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表示:銷售市場中很多手段,現時消費者反感程度已很高,這情況不容許我們不去看,但我們採取甚麼眼光、方法入題?我們要分析過後,甚至可能要做更深入偵查,我們永遠想先打,嚴重影響市場的「大老虎」,但有困難希望大家理解,打「大老虎」一定要有證據。

胡紅玉說,會優先處理合謀定價及圍標問題,又指明白中小企擔心誤墮法網,推行初期會較為寬鬆。競委會預計九月完成初稿,年底前交由立法會審議,期望明年上半年落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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