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兒子行李運私煙 囚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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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5-29 06:1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利用兒子的行李運送私煙,判囚十個星期。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該名46歲的女子承認處理應課稅品及未有向海關申報應課稅品罪,案情指被告在深圳購買5800支煙後,暗中將私煙藏在兩名分別13及17歲兒子的行李內,經羅湖入境。

幼子被海關截停揭發事件,被告警誡下承認兩名兒子不知情。裁判官判刑時指責被告沒有保護兒子,反而害他,直言對二人是不幸,判女被告入獄十星期,並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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