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批機構刊匿名招聘廣告違例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05-29 03:34

撰文: 無綫新聞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批評有機構刊登匿名招聘廣告,違反私隱條例,部分個案已交由警方跟進。

這些招聘廣告列明聘請的職位和要求,但沒有寫明請人的是哪一間公司,往往只得一個電郵地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三月做的調查發現,每天有三百多個匿名廣告,佔整體招聘廣告超過百分之三。

當中包括為人熟悉的機構及上市公司,例如教協招聘時,只是以「教育團體誠聘」作招徠,香港足球會亦只是寫上「高級私人會所」。

公署完成調查其中四十八個廣告,部分機構承認責任,但亦有人歸咎招聘媒體沒有作出相關規定。有機構提出辯解,指已將公司名稱縮寫或納入電郵地址內,但公署認為不夠清晰。違反私隱條例,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已要求他們刪除收集到的資料。

專員又提醒應徵者,如果回應這些廣告,資料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包括直銷或者包括滋擾當事人,甚至是一些詐騙活動。我們亦在報章內看到有些騙徒透過招聘程序,用廣告模式,取得有關求職者的個人資料,來偽造文件,裡面有地址、僱傭及薪金證明,用來作財務公司做借貸申請。

蔣任宏說企業若不刪除有關廣告,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但有人力資源顧問認為,如果要在招聘廣告公開公司名稱及職位等,等同預告有關職位現任的員工會被解僱,執行上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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