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許仕仁收新地管理層逾28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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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6-05 05:0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正式開審。主控官在庭上披露,許仕仁出任公職期間,透過迂迴方式收受來自新地管理層接近3000萬元,質疑新地管理層收買政府高官,影響政府作出對新地有利的決策。

案中各被告,包括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及許仕仁等,都到高等法院應訊。陪審團宣誓後,由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佩里作開案陳詞。

主控官指,由許仕仁2005年6月底宣誓就任政務司司長開始,去到07年離職轉任行會成員,都一直秘密地收取來自郭氏兩兄弟的利益,當時的行政長官曾蔭權不知道。

05年4月,當時的特首董建華剛辭職,外間盛傳曾蔭權接任,許仕仁就出任政務司司長。控方指,郭炳聯及郭炳江就是在這個時間向許仕仁提供第一筆錢,郭炳聯給四百多萬元,兄長郭炳江給五百萬元。

控罪書內指,郭炳聯向許仕仁提供一張虛假發票,指該四百多萬是許仕仁作為顧問,表現卓越而獲得。控方認為,這張發票是二人為了掩飾真相而虛構。而控方在郭炳聯的日記簿中發現手寫「TK」、「RAFAEL HUI」,即是郭炳江及許仕仁英文名,及「PACKAGE」,即是套餐的字眼。

許仕仁獲國務院委任為政務司司長的前四天開始,從郭炳江分批收到850萬元,其中470萬元是在他宣誓就任當日的早上9時06分收到。另外,在許仕仁在07年11至12月,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再收取郭炳江超過1110萬元。

控方認為,五名被告相交多年,相當信任對方,用迂迴方法轉帳掩飾許仕仁收錢。上游是郭氏兩兄弟,再轉錢給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透過他旗下的VILLATA公司轉給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再透過多達十個戶口給許仕仁。

控方形容許仕仁為了一己之利,為金錢出賣作為官員應有的誠信及市民對他的信任,他的作為可能損害市民利益,所有針對他的控罪都是濫用職權。許仕仁在這段期間一直身居特區政府第二把交椅,協助當時特首曾蔭權施政,掌握政府最高機密資料,亦參與決策,影響力巨大。

而另外的被告,地產商新地郭氏兄弟是成功商人,要給許仕仁數以千萬計巨款,控方認為原因很簡單,就是經常要同政府談判的新地,有「自己人」在政府一邊掌握消息。

主控官又形容,66歲的許仕仁一直以來給公眾印象是獨立又公正,但根據主控官揭露的案情,實際和形象不相符。

法官提醒陪審團,主控官的開案陳詞只是協助明白案件,並未獲得證明,須基於庭上證供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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