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許仕仁全年收入不足支付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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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6-06 00:24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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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控方下午繼續開案陳詞,指許仕仁生活奢華,他名下有十四個銀行戶口、二十五張信用咭。但全年收入不足支付花費。

他每日提款一萬元,在酒店一頓晚飯就要三萬多元,又買馬匹和名表。但許仕仁05至06年,全年收入458萬多元,現金提款264萬元,信用卡花費167萬元。06至07年收入400多萬,現金提款已達482萬元,信用卡花費246萬元

而卸任政務司司長後,轉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07至08年收入132萬元,現金提款卻高達698萬元,信用卡花費343萬元。

控方指,許仕仁擔任行政會議成員時,要申報個人利益,當時他只申報在灣仔有一個物業,以及是馬會會員,但沒有申報自己收取郭氏兄弟數以千萬計款項

控方又指,根據廉署檢獲郭炳聯日誌內的紀錄,顯示郭炳聯在05年4月12日至7月14日致電許仕仁,偕同郭炳江相約見面。這段期間正是許仕仁接受特別花紅、重新訂立市值租約及收到巨款。

郭炳聯其中兩項日誌紀錄更表明約見許仕仁外,亦有曾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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