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委員會就議員行為不檢點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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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6-06 03:46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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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諮詢全體議員,應否處分屢次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以及應否加強立法會主席「剪布」的權力。

現時立法會《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主席權力,命令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退席。不過何謂「行為極不檢點」?

議員黃毓民試過向特首擲蕉,社民連梁國雄試過擲蛋,不過亦試過未投擲物品,已經因為突然站立打斷特首發言,甚至是被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準備投擲物品,而被裁定「行為極不檢點」要離席。但亦有議員認為主席權力不夠。

議事規則委員會發問卷諮詢議員,屢次行為不檢應否有罰則。第二次行為極不檢點被趕出會議廳後,是否應該禁止有關議員出席下一次的立法會會議?處分的議題應否由主席動議,不容修正,不容辯論,立即付諸表決,由全體立法會議員投票決定?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認為,這樣的處分阻嚇力不夠:「如果不扣薪金,只是叫他們下次不來開會,其實意義不大。」

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表示,抗爭是得到民意授權:「這個剝奪民選議員神聖的職責,我們不是這班議員選出來的。唯一有權的,是下一次參選,市民用選票踢我們出立法會。」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希望,議員能下決心審視有關建議:「一定要議員達成共識,或者起碼絕大多數議員支持,我們才可以修改議事規則。」

另外,議事規則委員會亦建議,容許議員聯名動議為辯論時間設限,以及授權主席排除一系列瑣屑無聊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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