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貪賄案傳招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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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6-12 01:2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今日續審,控方宣讀證人證供後傳召證人作供。

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人中午前到達法院。許仕仁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郭氏兄弟及陳鉅源、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等人涉嫌串謀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控罪。

控方宣讀六名政府證人的證供,提到許仕仁的公務員履歷及資料,指許仕仁和太太都是公務員,許仕仁1970年9月加入政府,由政務主任做起,直至2001年辭職。

在職期間會獲得公務員守則文件,提及如涉及公職的利益衝突,屬於違法或會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

控方指根據記錄,許仕仁87年入住政府宿舍,直至03年交出,而許氏夫婦於99年至11年期間,都享有政府發放的長俸。

控方之後傳召第一位證人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證人提到行會成員要在每次討論某項議程前,主動提出個人涉及的利益申報。再由特首決定需否避席。而收到禮物超過二千元,都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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