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嚴厲譴責示威者。有被捕人士就投訴,被捕後被粗暴對待。
警方先後在晚上驅趕示威者離開立法會大樓以及抬走示威者時,使用了18次胡椒噴霧。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不會姑息暴力行為,警方使用的武力已非常克制。
曾偉雄說:「他們用硬物衝擊立法會大樓。除了竹枝外,甚至用推倒的鐵馬去衝擊立法會大樓,是非常非常危險。因此我們在場的警務人員需要採取適當的措施,去阻止相關的行為,亦是當時同事使用胡椒噴霧的理由。大家如果見到立法會大樓造成的破壞,看到受傷的人員,以及警方使用的武力作比較,就會知道警方使用的武力是非常非常克制的。」
警方先後拘捕21人,包括至少兩名議員助理,有被捕示威者投訴受到粗暴對待:「上了車,窗簾和燈都關上,然後不斷打我們的頭。用手掌打,又扯頭髮,吐口水。」
另一名被捕人士指:「警車上有五人,三人被鎖上手銬。其中一人是社工,是張超雄議員助理,亦已經表明身份,但也照樣被打。」
曾偉雄回應:「首先對這些指控,這些片面的指控,我不能逐一回應,我只能說對這些指控,我們會作公平的調查。」
曾偉雄又指,以暴力衝擊議會等違法行為,警方有責任處理,亦會因應每次事件作風險評估,再作出適當部署。
另外,港台一名記者在清場時被抬走,港台表示,該名記者當時跟其他記者站在一起,拍攝清場情況。警察曾指記者站得太近,港台批評警方以粗暴手法對待正常採訪,表示強烈不滿,警方表示會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