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涵蓋480個項目。
政府2006年,為本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開普查工作,並在去年選出800個項目作諮詢,經過諮詢後剩下480個。主要分為口頭傳統、表演藝術、自然界知識、節慶活動和傳統技藝五個範疇,包括粵語、舞龍舞獅、車公誕、涼茶及跌打。食物方面有飛機欖、蝦膏及麻油。當局說會制定措施,保存和推廣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許曉暉:「這份清單是香港重要的文化資源,日後會定期更新。此外,我們會徵詢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就個別的項目重要性,迫切程度等因素,制定保護措施,加強研究、保存和推廣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公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以達到有效的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