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須於6月29日前更新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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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6-21 19:30

撰文: 無綫新聞

選舉事務處提醒已登記選民,若他們曾經搬家,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有更改,須於法定限期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更新他們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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