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通過沒有約束力動議,反對推行「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有議員指計劃可能令政府土地以低價賣予發展商。
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提出,為增加土地供應推出「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讓土地業權人和地政總署就補地價金額透過第三方仲裁,加快達成協議,先導計劃將於下月推行,為期兩年。
如果土地業權人和地政總署就補地價問題,經過商討、並兩次上訴都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以啟動仲裁機制。之後會成立三人仲裁庭,主席由退休法官或最少十年法律經驗的律師或大律師擔任,另外兩名仲裁員就由雙方共同委任的產業測量師擔任。經仲裁有結果後,雙方必須履行補地價協議,防止有人「輸打贏要」。
當局指在委任仲裁員時會引入防止串謀條文,在未得授權下不得與任何一方討論。不過在處理「延後利益」問題上,當局不會限制仲裁員在仲裁完成後,接受發展商任命,否則會令仲裁員卻步。
發展局向立法會委員會介紹計劃,但部分建制派和民主派議員都對計劃有保留。民協馮檢基認為,公務員用本身專業身份、價值定出價錢,再與地產商,多數是發展商爭拗,然後仲裁,仲裁的結果一定是一人讓一步,是把政府公務員自己定出的、認為中立、可以把關的價錢拉低。
民建聯梁志祥則質疑,如果政府主動引入仲裁,會給人感覺政府目前的估價不專業。經民聯石禮謙反指,以往百多年土地在地政署官員手上,由他們決定甚麼是市價,就是市價,這制度是不能接受。
工黨張超雄指,盡快放地、放地,談不攏就加快拿去仲裁,但就損失土地發展價值,認為是政治決定凌駕專業的策劃計算。
新民黨田北辰指,地政署既要捍衛利益,便宜就不要讓利別人,賣貴又說市民買不起是「死胡同」,希望香港市民想清楚到底香港發生甚麼事。
地政總署署長寗漢豪回應:「其實我和地政總署團隊是真心誠意希望嘗試計劃,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協議與其僵持,可以鬆緊樓房和商業樓面的供應。我可以向各位議員說,我們的同事在此先導計劃下仍有很大掌控權。」
委員會通過沒有約束力動議,反對政府推行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以防止貪腐滋生。但由於計劃不牽涉立法,計劃可如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