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調查發現消費者對《商品說明條例》認知不足,接近七成受訪者不清楚條例內容。
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實施一年,有市民直言不甚關心。工聯會六月初以電話訪問949名市民,了解他們對《商品說明條例》的認知情況,結果顯示接近七成受訪者不清楚條例內容,例如涉及哪些不良營商手法。超過五成的受訪者不知道條例涵蓋服務,亦有七成多的受訪者不知道執法機構包括海關及通訊局,而六成半的受訪者曾有貨不對辦的遭遇。
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表示,收到的投訴主要是健身中心、美容和銷售貨品。如果只計算服務,健身中心和美容是主要的,其他涉及貨品的價錢標示的問題。
工聯會認為政府宣傳不足,而投訴過程繁複,執法不嚴,令法例阻嚇力不夠。工聯會呼籲政府加強廣告宣傳,並舉辦講座解釋複雜的法律條文,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