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否認曾收捐款 工聯會促立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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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7-23 08:46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承認,在2012年選舉前後,捐款給五名立法會議員,部分用作選舉經費。兩名被點名的議員涂謹申和毛孟靜否認收過錢。工聯會的議員去信立法會要求調查。

多份報章引述自稱「壹傳媒股民」的匿名人士發放的資料,指包括五名泛民議員在內的多個政界人士,曾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捐款。黎智英在旗下網站的節目中,承認部分捐款是給他們做選舉經費。

涂謹申和毛孟靜被指在2012年選舉前的4月收到錢,他們都否認。毛孟靜指,「我覺得他(黎智英)是閒談之間隨口說的,我不覺得他說我有做過這件事。2012年4月,我沒有收過任何,來自這位黎先生的任何捐款。整個是一個抹黑的行動,主要是針對『佔中』。」

根據選舉活動指引《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如果在申報書中作出明知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即屬於舞弊行為,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七年。不過,選舉事務處說,有關申報只保留一年供公眾查閱,現已過期並銷毀。

而立法會的議員利益登記冊,亦沒有五名泛民議員申報黎智英捐錢的紀錄。一旦違反立法會的申報規定,可能被訓誡、譴責或者停職。

工聯會五名立法會議員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調查,王國興提出質疑,「他們何時何日收過多少錢,而為何是會秘密收錢?既然立法會監察政府都這麼嚴格,立法會議員監察自己也不能雙重標準。」

社民連梁國雄說歡迎調查,「我沒有意見,一直都覺得應執行(立法會相關條例)。如果真是根據相關條例,要罷免一些立法會議員,我覺得是可以的。」

身兼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副主席的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強調,委員會將按程序處理,但她認為是有人存心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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