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指若議員證代收捐款 或未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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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7-29 05:48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明日開會討論有議員被指收取捐款,但無申報的投訴。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指,如果議員能夠提供證明是代其他團體收捐款,委員會未必能跟進有關投訴。

幾位立法會議員被指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無申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收到投訴,星期三會閉門討論,決定是否跟進調查。工黨議員李卓人表示,代工黨收取黎智英共150萬,認為按例不需申報:「(黎智英)他就這樣寄了(支票)給我。我收到捐款,之前我都不知他捐款。我們當然作為政黨,我們歡迎任何人的捐款,所以我代工黨收了這筆捐款。」

至於被指收捐款後,在立法會上為壹傳媒發聲,李卓人不認為涉及利益衝突:「新聞自由,不論甚麼報紙,不論甚麼新聞媒介受到一個政治壓力,我們都一定會出聲。我們沒有想到與捐款有沒有關係,因為無論如何我們都會講。」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是否違規,關鍵是有沒有用議員身份收錢:「如果他是代人收的。他說不關立法會事,那麼這個監察委員會就未必能夠處理得到,但如真有這樣的事,他就要有一個很清晰的交代。」

承認有用個人名義收過黎智英捐款,還有社民連的梁國雄和公民黨的梁家傑,他們都指是代政黨或其他團體收錢,收到後已轉交其他團體。

有泛民議員指,支持設立政黨法一視同仁地提高申報標準,讓大眾可以監察政黨收受的政治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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