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商事案 前海法院將試港人陪審團制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07-31 02:36

撰文: 無綫新聞

深圳前海法院將在涉及香港的商事案件,試行港人陪審員制度,讓香港居民參與審理案件,但具體如何執行有待摸索。

針對「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前海,涉及港商的投資糾紛有可能增加,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公布日後前海法院處理涉及香港的商事糾紛時,將試行港人陪審員制度,香港居民可在前海地區參與案件審理,也會探索擴大使用香港法律的適用範圍。

想當前海法庭的陪審員要主動申請,由當局委任,暫定有四個名額,申請者要是中國籍香港居民,擁護中國憲法,23歲以上,大專學歷,在深圳工作或居住兩年以上,但香港或內地執業律師及香港特區公職人員就不可以擔任。

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洪為民指出:「今次是新的嘗試,我們長遠應該爭取如果跟香港有關就可以適用香港法律,對香港商人投資保障信心較大,但目前首先合同規定的可以做,如果在前海審理時就可以有香港陪審員參與。我們走這一步,它想有一個公正形象,以及向香港學習。」

深圳中院表示,希望有關做法可以維護兩地法院判決的權威,保護當事人最大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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