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招顯聰男子判服務令官指涉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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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8-13 04:4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在法院門外掌摑「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59歲被告陳岳賢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他聽取判決後與數名支持者離開法院,被記者問及有沒有後悔,他搖頭示意。辯方律師在庭上求請時指被告犯案出於衝動,不涉及政治動機。

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考慮過律師陳詞及案件內容,認為案件是嚴重控罪,牽涉言論自由,認為罰款並不合適。裁判官考慮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定被告陳岳賢需要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和支付五百元堂費。

今年六月十九日,「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就闖入軍營案到法院應訊,被告陳岳賢突然上前掌摑他,警方事後拘捕陳岳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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