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案律政司再上訴 上訴庭今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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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8-24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現任商台首席智囊,無綫電視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收受利益案,律政司再上訴,案件今日在上訴庭提訊。

案件正式開審前,律政司先與三名上訴庭法官,商討如何處理案件陳述。

律政司認為原審區域法院法官潘兆童,原審判決時有多處錯誤考慮,其中律政司認為陳志雲有收錢,已經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但潘兆童卻認為,陳志雲只是沒申報,是錯判了無罪。

律政司列出九個問題,要求潘兆童重新考慮,包括陳志雲在09年奧海城倒數活動中,所收取的金錢是否涉及無綫業務,這些錢是否涉及秘密報酬,陳志雲的行為與無綫有否衝突。

律政司認為這幾項因素,不構成陳志雲無罪的合理辯解。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表示,上訴庭不會推翻原審法官就事實的裁斷。律政司反駁,潘兆童對事實的推論不合理,同時涉及法律觀點問題,要求上訴庭解決。

區域法院法官於2011年,裁定陳志雲、其助手叢培崑串謀欺詐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就陳志雲09年在除夕倒數活動,未獲批准收錢,主持《志雲飯局》的控罪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撤銷無罪裁決,將案發還原審法官再處理,原審區域法院法官維持原判,認為陳志雲有合理辯解,裁定他無罪,律政司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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