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提司法覆核 指廣管局曾倡發牌予3公司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08-26 21:34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就政府去年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在高院聆訊。

港視主席王維基並無出庭。代表港視的大律師陳詞時指出,特區政府早於98年宣布,檢討廣播市場政策,引入更多競爭者。2009至2010年間,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網絡、有線旗下的奇妙電視及電盈擁有的香港電視娛樂相繼申請免費電視牌照。

港視一方指,王維基於09年中,曾與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對話,討論申請牌照問題。當時劉吳惠蘭表示歡迎。港視一方指出,廣管局最初政策是不會限制發牌數目,又讀出廣管局對三間申請公司的評估,認為都應獲發牌照。

港視一方引述報告指,無綫及亞視多年缺乏競爭,廣管局無責任保護他們的利益。但認同按照市場情況,如果有五間持牌公司,未必都持續發展。而評估報告中,奇妙電視排第一,港視排第二。

廣管局2011年6月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發牌。港視引述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指時任商經局局長蘇錦樑最初指,他同意向三間公司發牌,亦不相信有任何特別情況會改變這看法。

直至2013年3月一次會議,有行會成員表示,擔心出現割喉式的競爭,提出是否應該重新檢視發牌不設限這政策。行會最終決定,採取循序漸進方式,不一次過向三間公司發牌,否決港視的申請。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