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宣布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未獲發牌的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在高等法院聆訊。
港視主席王維基並無出庭,代表港視的大律師陳詞時指,2009年底香港電視網絡,有線旗下的奇妙電視及電盈擁有的香港電視娛樂,相繼申請免費電視牌。
港視一方披露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最初同意向三間申請公司發牌,並稱相信沒有任何情況,會改變這看法。
直至去年3月的行政會議,特首梁振英指競爭未必符合消費者最終利益,又指行會要做一個負責任的決定,為了保證節目質素,應訂定合理競爭環境,而完全開放市場並不理想,表明有需要為發牌設限。
會議紀錄顯示,有行會成員擔心出現割喉式的競爭反而令節目質素下降,損害公眾利益,提出是否應該重新檢視發牌不設限的政策。而行會討論發牌時,檢視過三間申請公司四項競爭條件,港視有三項排第二,特首就提出節目策略一項很重要,應給予較多比重。
行會經反覆討論,最後決定採取循序漸進方式,沒有一次過向三間公司發牌,否決港視的申請。
庭上披露的行會會議紀錄無透露參與討論的行會成員身份,基於法律原因,控辯雙方遮蓋了部分會議紀錄。聆訊星期四繼續,將會由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