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現時的《食物安全條例》未能令當局盡快堵截問題食品。有飲食業人士說,一些中式糕點會用到豬油,但較少用台灣的食油。
近年社會講求健康,但為凸顯食品的味道,好像叉燒包等中式糕點仍會用豬油。有飲食業人士說,行內選用的豬油大多數來自荷蘭,其次是日本。
點心店負責人麥桂培解釋:「以一個餅、一個酥計,師父教導該用甚麼牌子。的的確確沒有人會那麼笨,找一類『雜嘜』品牌,因為它可能會很腥。甚至有些做得不好,會有異味之類的。」
麥桂培說食肆會因應《稅務條例》需要,保留最少七年的買賣單據,上面會列明交易日期及食品牌子。
根據統計處的數字,去年本港入口四百八十多萬公斤豬油,其他豬脂肪與家禽脂肪大約七成來自台灣。
當局指已聯絡過萬個入口及生產商,呼籲他們提供資料。根據《食物安全條例》,食物進口商、分銷商及零售商要保留交易資料,包括食物來自哪間公司及交易時間等,但就沒有訂明一旦有食物安全事故,要限時多久報告。
立法會食安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黃碧雲說:「竟然食安中心的官員告訴我說,沒有一間餐廳答覆。這個事件顯示食安中心根本是一隻『無牙老虎』。」
黃碧雲要求政府盡快修例。當發生食安事故時,規定食肆、生產商等二十四小時內要主動提交資料。食物及衛生局回應指,雖然法例沒有訂明回覆期限,但有關人士必須在合理時間內提交資料,否則屬違法,最高罰款是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