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聖公會案發還稅務上訴委員會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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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9-10 21:16

撰文: 無綫新聞

聖公會被稅務局追收逾一億八千萬元利得稅,聖公會不服提出上訴,獲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發還稅務上訴委員會再審。

聖公會與長實於1993年合作,將大埔聖基道兒童院原址地皮發展為住宅鹿茵山莊,聖公會從中獲利十一億元,稅務局追收聖公會一億八千多萬元利得稅。

聖公會認為,所得利潤都用於教會作慈善用途,不應被徵稅,曾先後向稅務上訴委員會,及高等法院原訟庭上訴,但都被駁回。

上訴庭認為,聖公會於1989或1990年,並非將地皮由資本財產改變為地產交易,所以下令將案件發還稅務上訴委員會再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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