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禁止自3月起生產強冠豬油進口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09-13 23:08

撰文: 無綫新聞

食物安全中心發出命令,禁止台灣強冠於今年三月一日或以後生產的豬油、以及相關製品進口香港,並要求本地分銷商十四天內回收有關產品。

食環署表示,本港即時禁止本年三月一日或以後、由台灣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豬油或豬油製品入口,同時禁止使用相關的豬油或豬油製品製成的所有食物進口香港。另外,亦禁止相關的食物在香港的供應,命令並指令香港的進口商、分銷商、零售商和其他人士用以指明方式,十四日內回收相關的產品,並以指明的方式處置相關的產品。

當局表示,命令主要因為台灣劣質豬油事件的最新發展,包括台灣當局通報香港有六間公司,在三月一日或之後進口懷疑有問題豬油。當局亦有合理理由相信進食有關食品會構成健康風險,命令希望減少對公眾衛生造成危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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