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樹木辦等政府部門的樹木管理制度和工作。
上月港島羅便臣道塌樹意外壓死孕婦,引起社會關注。申訴專員公署表示,不時收到市民投訴政府部門沒有妥善處理樹木,最終塌樹造成財物損毀。
公署認為各部門在日常處理樹木的表現參差,有時未符理想。又留意到私人土地契約沒有規定使用者或業權人要保養及護理樹木。亦沒有賦予當局權力,飭令他們修剪或移除有危險的樹木。
公署決定主動調查政府的樹木管理制度及相關法例對保障公眾安全的成效,又會研究樹木辦督導及協調的情況。
樹木專家、港大教授詹志勇認為,樹木辦協調部門太多影響成效:「樹木辦統籌十個八個部門,各政府部門自己管理樹木,權責分得非常散。當然混亂、事倍功半、效率低、統籌不到,部門之間有誤會,有時甚至推搪。」
詹志勇建議設立樹木法,規定私人地方業權人要負責保養樹木,並賦予政府有權進入管理樹木不佳的私人範圍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