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誹謗罰款23萬 陳茂波:須研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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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9-30 05:13

撰文: 無綫新聞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夫婦被控誹謗案,在高等法院被裁定敗訴,要向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他一對孖生子女賠償23萬元。

陪審團經過約七小時商議,裁定陳茂波夫婦兩人聯名發出的電郵及有關文件含惡意及誹謗成分。兩人被指在2011年12月初,多次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家長及校長發出電郵,指校內有傳聞指一對孖生兄妹作弊,但由於兩人父親是校董才能脫身,要求校方處理。孖生兄妹及他們的父親其後入稟法院,指陳茂波夫婦的電郵含惡意及誹謗成分。

陳茂波在宣判後感謝漢基學生家長、以及朋友的支持,又說會與律師仔細研究判決內容,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而原告代表律師就指:「陪審團的裁決帶出一個明確信息,就是成年人不能惡意誹謗無辜的孩子、而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希望沒有家庭要三年來經歷這樣一個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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