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知道禁令內容有責任服從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10-20 07:02

撰文: 無綫新聞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禁制令涵蓋的對象已包括在指定範圍內示威的所有人,他們只要知道或了解內容,便有責任服從。

部分佔領人士表明不會遵從法庭命令撤離,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法庭指令下達予所有人知道,不一定要將法令交到被禁制人手中,不同的轉達方法,如打電話、宣讀或派單張都可以。

被禁制人士不能說沒收到法令便不遵從,湯家驊說:「如果不服從,可以招致藐視法庭的罪,可以被監禁,可以招致法庭判罰款,這個也沒有上限。法官有絕對酌情權處理問題,據我了解,香港最高的藐視法庭(個案),被監禁的日子通常不會多於兩星期,除非藐視法庭行為是持續不斷、且非常嚴重。」

他擔心,如果大部分人不服從指令會造成深遠影響,就是法治受衝擊。湯家驊說:「因為很多人尊重法庭,認為法庭是中立,也代表法治。警察是維持法治,但很多人警察的話不聽,都可以接受,但法庭的話不聽,都有相當的人士覺得比較難接受。」

他相信即使法庭頒發命令對結束佔領行動未必有用,不過相信會有一部分人會重新考慮,是否參與一個違反法庭命令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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