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傍晚頒布臨時禁制令,下令不得佔領旺角一帶的道路,有效期到星期五早上。法官指佔領對公眾造成滋擾,嚴重影響運輸業收入,要平衡整體社會公眾利益。
高等法院下午緊急開庭處理的士及小巴業的臨時禁制令申請,到傍晚頒令,不得佔領旺角一帶道路,包括介乎亞皆老街至登打士街一段彌敦道、以及通菜街至砵蘭街一段亞皆老街。法官潘兆初說,佔領對公眾造成滋擾,嚴重影響的士業收入,任何人即使是示威者,都不能獨霸馬路,要平衡整個社會公眾利益。
臨時禁制令包括,不可在馬路設置障礙物,例如是搭棚、帳篷及欄柵等,亦不可以妨礙干擾其他人,包括原告或其代理人移除路上障礙物。若有人違反將會被視作藐視法庭,可能要負上刑責,禁制令會刊登在報章及張貼於旺角涉事地區,有效期至星期五早上十時。法官希望示威者尊重法庭命令,如不滿應透過法庭理性解決。
提出申請的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下午到過旺角抗議佔領人士阻礙馬路,期間現場發生過口角。他們是與香港計程車會代表一同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禁止人佔領或煽動他人佔據旺角一帶道路。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創會會長鄭玉佳表示:「起碼可以幫助到有一個理據,警方可以執法,令道路可以暢通。」代表他們的大律師莫樹聯指,香港大部分市民尊重法律,頒令最少可有效減少市民聚集。星期五晚旺角發生衝突,有人受傷,法庭是時候介入,防止衝突擴大,亦可防止社會部分地方進入無法無天的狀態。
莫樹聯又指,早上只有大約70人佔據旺角,認為這天是頒禁制令的好機會。
而經營多條由東九龍來往旺角小巴線的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亦申請禁制令,要求法庭宣布佔領人士要立即讓出道路讓小巴行駛,並禁止佔領人士再堵路、以及破壞路旁的設施,阻礙小巴行駛。
另外,在灣仔經營潮州菜館的負責人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陳健民索償五萬元,負責人指佔領行動已令他損失近二十萬。另外,一名超市負責人也入稟追討損失,兩宗案件在十二月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