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禁制令續審 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10-27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佔領行動」已經持續三十日,金鐘及旺角繼續有市民佔據馬路,情況大致沒有改變。

在日間,金鐘有集會人士移開中信大廈外的障礙物,高等法院繼續審理旺角及金鐘佔領區延長臨時禁制令的申請。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要求法庭考慮授權警方等執法機構拘捕違反禁制令的人,高院押後裁決,現時的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鮑進龍應金鐘中信大廈業主邀請陳詞,強調律政司非案中任何一方,只是告知法庭政府的立場,重申各佔領區的人正進行非法集會。政府明白原告一方難以執行禁制令,但若沒有法庭命令,除非有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他刑事罪案發生,否則警方不會介入,亦不會拘捕違反命令的人。

鮑進龍又說,「公民抗命」並非拒絕遵守命令的理由,當有人破壞執行司法公義時,警方應有角色,建議法庭授權警方或其他執法機構,在有合理理由懷疑有人違反禁制令時可執行拘捕,並將被捕者帶回法庭作進一步指示。

代表旺角禁制令案被告霍偉邦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法庭根本不應批出臨時禁制令,指整個「佔領運動」的過程,律政司並無「睡覺」。無論民事或刑事,他們都絕對有權行動,他們選擇不做相信是基於公眾利益考慮,法庭不應干預。

而法庭一向不會介入律政司的檢控決定,正如早年任司長的梁愛詩在胡仙案決定不起訴,法庭亦沒有過問。她指若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執行的過程有機會帶來藐視法庭的控罪,法庭應加倍小心考慮。

另一名答辯人吳定邦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就認為,原告應先尋求執達吏協助。他說原告人提出訴訟,要先證明佔領事件帶來的損失比一般人更大。現時大眾因為事件帶來不便而有額外支出,的士司機的損失其實與普羅大眾無異。對於小巴公司指車主稱會停交小巴管理費,戴啟思就指這損失是小巴公司與車主之間的糾紛,並非直接源於佔領行動。

而代表抗辯中信大廈臨時禁制令的資深大律師萬崇理指,「答辯人」的定義太廣,連走過的人都會受影響。現時車輛的確無法進出大廈停車場,但不是完全去不到,只是有不方便,警方實施特別交通安排就可解決問題。

法庭最後押後延長臨時禁制令的裁決,但修改針對旺角禁制令的字眼,容許命令由原告人書面授權的代理人執行。法官又提醒,任何人若協助及教唆其他人違反禁制令,會構成藐視法庭,並強調現時的命令必須遵守。

更多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