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警察使用武力有嚴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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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10-30 01:38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表示,警察使用武力時有嚴謹的原則,包括使用最低武力及提前發出警告。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表示:「其實我們一直,警隊任何情況之下使用武力,都有一個很嚴謹的守則去跟從。有兩大原則,第一就是,任何使用武力的情況,都要用最低限度的武力,以及在這種情況下,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一旦達到目的,就要立刻停止。如果在現場情況許可之下,我們的警務人員會先提出口頭警告,示意將使用何種武力及其性質和程度。兩大守則是我們使用武力最重要的原則。我很有信心,我們的同事在過去一段時間跟隨了這些守則,去行動以及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

警方又表示,對於市民的投訴,設有投訴警察課,也有獨立的監警會去跟進投訴的進展和結果,相信目前的機制公平、透明並且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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