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商台及新城電台續牌。多名建制派議員批評,有電台節目經常鼓吹佔中等非法活動,意見亦偏頗,要求通訊事務管理局跟進。通訊局指會公正處理投訴。
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現時的廣播牌照2016年屆滿,正申請續牌。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吳亮星批評有電台節目鼓勵佔中等違法活動:「作為一個電台,我們看到包括公營電台,將一個大家已知,法律界也認同非法行為,叫佔領的行動,有些甚至大肆宣揚,以佔領故事編排節目,充斥主要時間。會否有違(當局)第一點要求準確、持平?有沒有需要準備批牌時,設引導性條件,避免日後增加此情況造成社會撕裂。」
不過民主黨劉慧卿不同意吳亮星的說法:「吳亮星議員的說話真的頗恐佈。社會撕裂不是因為傳媒報道,不要將事情倒轉來說。」
民建聯譚耀宗批評有個人意見節目立場偏頗:「特別是打個人意見旗號的節目,他說的一大堆很有引導性,很有主見,不對嘴就駁回。」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指,至今收到60宗與「佔中」相關投訴,會公正裁決:「編輯自主很重要。同樣地,我們不可輕易地說,你這種編採方針,如此報道這些時事就不接受。最重要是,如果做新聞節目,你就要準確,你要用個人意見節目,就要有機會予不同人回應。」
有議員要求縮短續牌的年期,通訊局承認現時沒有法例要求相關廣播牌照,續牌年期必須是十二年,但以往一直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