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召開指示聆訊 禁令或修改至具體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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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11-13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佔領行動第47天,金鐘及旺角等地繼續有市民佔據馬路集會。

法庭已經延長兩區指定範圍的禁制令,但具體怎樣執行禁制令,法庭正召開「指示聆訊」,預計最遲明天早上,法庭會在臨時禁制令上蓋印。

另外,高等法院拒絕佔領人士就旺角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申請。

高院頒令延長臨時禁制令,並加入新指引,如果執達吏清理障礙物時受阻可要求警方協助,並可拘捕有關人士。被捕人士可否申請保釋?會否被警方拘留48小時才上庭?申請禁制令一方尋求高院釐清執法細節,高院召開「法庭指示聆訊」,除了與訟雙方,還有律政司的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黃惠沖出庭。

黃惠沖在庭上表示,律政司不打算以一般刑事案方式由律政司檢控,而是傾向在最合理可行情況下,盡快帶所有涉嫌「藐視法庭」而被捕的人士到高院。

高院法官區慶祥問,如果有大批人士被捕,會怎樣做?另外,如被捕人士同時干犯其他刑事罪行,律政司又打算如何處理?黃惠沖表示,律政司仍然會提出檢控,但會先帶相關人士到高院,讓法官先處理涉嫌「藐視法庭」的問題。法官區慶祥就表示,有關禁制令可能須修改,會寫得更具體及切實可行。

答辯人霍偉邦的代表律師李志喜,擔心被捕人士在同一事件上面對兩次檢控,有機會把民事和刑事混合處理,會十分危險,促請法庭謹慎處理。申請禁制令的代表律師則表示,即使法庭已為禁制令蓋章都不可以即時生效,他們尚要把有關禁制令刊登報章,才算是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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