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需要時引用其他法例處理妨礙行為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11-15 02:05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指會全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相關臨時禁制令,有需要時會引用其他法例處理妨礙的行為。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指,警方會和執達主任討論執行旺角及金鐘臨時禁制令的行動安排,協助開通道路,但不會公開細節。又指若有人妨礙執達吏工作,警方亦會行使其他法律的權力,果斷執法。

曾偉雄說,如果有些人的行為是妨礙這樣做時:「如果禁制令沒有賦予權力拘捕時,我們警方是否需要有其他的法律,賦予權利給我們去處理?但最重要是這些示威人士究竟願不願意守法?究竟還尊不尊重法治?還是決定繼續視法律為無物?繼續摧毀香港的法治?」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對於警方積極配合執達吏的態度感到奇怪。戴耀廷說:「背後基本上警方自己不敢用自己的權威去執行相關的公安條例,而要靠一個民事訴訟及法院的權威,才夠膽去進行清場,只是證明警方或特區政府代表心虛,知道自己的認受性,根本無能去處理現時的情況。」

戴耀廷又指,佔領人士要有心理準備隨時清場,未有應對清場方法的共識。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