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一方完成結案陳詞強調無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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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11-18 02:2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第二被告郭炳江的代表大律師繼續結案陳詞,否認涉案款項是賄款。

代表郭炳江的大律師第二日結案陳詞,指郭炳江05年4月及6月給予許仕仁的款項,如果是賄款,無必要告知秘書付款的對象,付款形式亦沒有理由迂迴,讓更多人參與轉款,因為越少人知道越好。

又說,如果郭炳江賄賂許仕仁,就不會未獲對方優待。因為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是他一手導致新地未能在西九文化區中標。許仕仁倡議成立的西九管理局,亦會令自己不再有控制權,又提出令發展商蝕錢的發展條件,反問如果許仕仁收了賄款又怎會這樣做?

而新地發展馬灣公園項目時,亦沒有收到許仕仁的內幕消息,工程一度因為政府未確認圖則,出現延誤及停工,損失達百多萬元。

代表大律師要求陪審團謹記,控方有責任證明給許仕仁1500萬元顧問費的口頭協議,不存在支付的款項的賄款,否則必須裁定郭炳江罪名不成立。

郭炳江一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星期三會由郭炳聯的代表大律師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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