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否決用特權法查梁振英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11-20 19:33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否決引用權力和特權條例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曾否申報持有一家公司日本股權,以及跟他履特首職務有沒有利益衝突。

動議由工黨何秀蘭提出,在分組點票未能獲得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同時有過半數議員通過,動議被否決。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批評梁振英至今都未到立法會向議員解釋事件,認為政府未能澄清究竟是否容許其他官員,可以像特首一樣,上任後繼續和商業機構維持合約關係。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就批評提出動議的工黨,本身亦收取商人的巨額捐款,亦有接受外國資金資助,未有申報,是雙重標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重申,有關辯論已討論多次。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說:「為何工黨、職工盟,作為自詡為工人階級,收資本家的錢不交代,20多年收美國人錢不澄清?」

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大部分時間都是議員與議員之間的互相辯論。案件的男主角梁振英至今未在立法會現身,都是司長代表梁振英照本宣科,根據特首辦的幾頁劇本照讀,不是充分討論。到今日醜聞的男主角都未到立法會『排期』,何時到立法會答辯,他當然想愈久愈遠,可以沖淡事件。」

林鄭月娥回應說:「這些討論是否充分,回應是否詳細,是見仁見智,亦某程度上決定於發言議員的目的,好像陳志全議員所說,明明是商業社會裡一份挺慣常用的離職協議,就被陳議員形容為私吞巨款,我相信以陳議員的立場,再多的討論都難以改變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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