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衝擊立法會事件,一名男子被控刑事毀壞,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以一千元保釋候查。
四十歲的被告熱血公民成員張珈衍,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他被指上周三在立法會正門外損壞兩道玻璃門、幾幅玻璃牆及一道門,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對被告的手提電話進行科學鑑證,檢查通話紀錄、分析指紋及DNA。
又指警方在被告的車上找到玻璃碎片,以及相信是被告犯案時穿著的一件黃色T恤及眼罩,決定將車輛列為證物。
辯方認為暫時無直接證據顯示車輛跟案件有關,要求控方發還車輛。又向法庭投訴,警方扣查被告多於四十八小時,認為是要懲罰被告的不合作態度。裁判官指,被告可以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法庭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九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一千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進入立法會大樓以及大樓對開三百米範圍。
一批熱血公民成員到法院外聲援,警方在衝擊事件中,先後拘捕十一人,其中七人被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