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主審法官指陪審團下月中退庭商議。
代表第五被告關雄生的大律師,陳永豪繼續結案陳詞,指廉署拘捕關雄生時搜出一張手寫文件,內容指涉案款項是貸款。大律師認為,文件不能證明關雄生在2005及07年是否知道款項的真正性質,他可能出於恐慌而寫下,並想隱瞞他挪用了陳鉅源的投資款項,但不是控方所指的串謀賄賂計劃。此外,該份文件與許仕仁所說的版本並不相同,反映他們並没有就廉署的調查進行商討。
大律師指,只有許仕仁知道自己財困,正如郭炳江自辯所說,許仕仁平日没有穿名牌衣服、名表或坐名貴房車,不知道許仕仁財務有問題。控方亦沒有證據證明關雄生知道許仕仁有財困,代表律師指控方根本無證據證明關雄生對串謀行賄知情,所以不知者不罪。
法官麥機智表示控辯雙方已陳詞完畢,下月八日開始引導陪審員,下月十五日會讓陪審員退庭商議。法官再提醒陪審員在小休期間切勿自行在互聯網瀏覽、或閱讀任何報章雜誌有關本案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