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認罪是履行責任但無犯罪資料提供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12-02 23:03

撰文: 無綫新聞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表示:「除了表格上的內容外,你是不用再提供其他資料,即是問你可否提供其他你犯罪的資料,你就說我沒有話說,只有這表格上的內容。我想我們不用說其他事情,等他們找足夠證據去起訴我們,因為起訴是他的責任,認罪是我的責任。可能來了自首,但仍然想回去佔領區工作,這點大家要想清楚是否參與今次自首,若果他即時拘捕你48小時內帶上法庭,然後由法庭保釋的話,有可能法庭會有個保釋條件是你不能返回金鐘佔領區或者你指自己犯法的佔領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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