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前主席涉盜取39萬罪成囚18個月

法庭

发布: 2014-12-07 23:47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埔翠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被裁定盜取法團戶口三十九萬元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五十七歲被告顧永根涉嫌於2009至2010年期間兩度盜取法團戶口共約三十九萬元,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斥責被告貪心及不誠實,嚴重違犯誠信,裁定他兩項盜竊罪罪成,判入獄十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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