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保安員的男子,涉嫌在旺角佔領區擾亂公眾秩序案在裁判法院宣判,被判監六個月。
四十五歲姓馬被告早前承認於10月22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擾亂公眾秩序。
案情指被告當天在旺角佔領區,將裝有天拿水的玻璃樽擲落地,之後拿出打火機,聲稱要「大家一鑊熟」,最終被在場人士制服。
裁判官在判詞指出,明白今次佔領運動令不少人感到困擾,但被告行為魯莽,若稍有差池,可能會造成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甚至死亡,後果非常恐怖。
裁判官表示,考慮被告情緒受佔領行動影響,加上事前曾飲酒,令控制能力減低,判被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