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誤殺15歲少年獲減刑

法庭

发布: 2014-12-11 23:33

撰文: 無綫新聞

15歲少年曾明斯疑於前年因散播謠言指女同學淫亂,遭女同學叫其朋友長時間群毆報復,又用石頭施襲,更在未斷氣前遭扔下海致溺斃。

案中要求教訓曾明斯的少女,18歲的歐陽真儀及另一名參與毆打的19歲少年翁冠傑,早前已承認誤殺罪,律師求情時透露,兩人同樣來自父母離異的家庭。

今於高等法院被分別判監禁7年及9年,法官接納兩名被告給予的證據有用,酌情予以扣減一半刑期。

律師替毆陽真儀求情時,指她犯案時只有15歲多,本意只想教訓死者,但事件失控,她不能控制,指她當日找錯對象詢問意見。而律師又呈上數封信件,透露她原本成績很好,為班上三甲之列,其後卻因父母感情破裂而深受影響。

而翁冠傑中學輟學後,曾從事髮型師,其父母自他年幼時已離異。翁冠傑若面對審訊不一定入罪,但他選擇承擔責任,並且鼓起很大勇氣到證人台上作供。

三名當日「行兇」的男子,23歲的石嘉坤、30歲的黎俊文及35歲的梅振宇,早前已於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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