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立會示威區人士在秘書處呼籲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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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12-15 00:38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秘書處在下午限令留在示威區的人士離開。

下午兩時,立法會秘書處職員宣讀通告,要求示威者離開立法會大樓廣場及示威區範圍。要求示威者在一小時內,執拾個人物品離開,否則秘書處職員會協助他們離開。

佔領人士陸續執拾個人物品,部分人就將物資搬到立法會門外添美道的行人路上。大約下午三時,立法會秘書處職員作第二次呼籲。部分人之後在立法會保安人員陪同下,離開示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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