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宗案件審訊連退庭商議超過一百三十日。廉政公署表示,案件顯示廉署堅守維護香港廉潔的決心。
案中唯一獲判無罪的郭炳聯在裁決後離開法院。他表示:「終於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另一方面很不開心,裁決判郭炳江一條罪(成立),陳鉅源兩條罪(成立),這件事令我今日很不開心,但我會繼續支持郭炳江及其家人,陳鉅源及其家人,在此我想趁這個機會,我想多謝我太太及子女,我的母親、家人及親友。」
郭炳聯在庭內聽取裁決後,在犯人欄內與郭炳江拍膊頭道別,之後在法院會議室獨自逗留近一小時,期間祈禱,又一度落淚。
至於包括許仕仁及郭炳江等其餘四名被告就要還押等候宣判,法官會先聽取辯方求情。法官最快有機會在星期一判刑,而針對郭炳江罪成的控罪最高刑罰是入獄七年。
廉署發表聲明,指案件顯示廉署堅守維護香港廉潔的決心。無論涉案者的背景、身份和地位均嚴格遵守依法辦事的原則,鍥而不捨,不偏不倚地執法。因應案件揭示的問題,廉署會向當局反映,並樂意就有關的防貪及教育工作提供意見。
今次是本港歷來有最高級的前政府官員被定罪,許仕仁服務政府多年,在官場素有「橋王」稱譽。
2000年離開政府,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之後出任新地顧問,05年重返政府出任政務司司長,負責處理政改及西九。
他曾表示期望未來特區政府能夠高效運作,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他又曾被記者追問是否有收地產商錢及會否怕有利益衝突。
案件審訊期間,庭上揭發許仕仁是「大花筒」,喜歡豪食、豪飲、豪買唱片,又披露他曾經匯款800萬回上海,資助一名上海年輕女子置業,而他轉任行會非官守成員後,收入銳減令他負債嚴重,截至2010年,許仕仁負債超過五千七百萬,債主之一的東亞銀行早前追討,被法庭頒令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