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警方以最容忍、最克制的方式處理佔領行動,對於有示威者被警棍打中頭部,他指可能是電光火石間打錯。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指,警方在各個佔領點布防,除了保護巿民,亦保護示威者安全,拘捕的近千人當中,包括百多個反對佔領的人,顯示警方執法時不理會政治立場。
他說自己印象最深刻是十月三日在旺角支持和反對佔領的人士衝突,警員要組成人牆隔開不同陣營,「某個場面令我很感動,有一個女同事用身體阻擋反佔領人士的推撞及攻擊,保護支持示威者學生離開現場,好像一個慈母一樣,保護兒女,這令我很感動。」
對於佔領行動後期,多了近距離衝突,警方會用警棍驅散示威者,有流血,有可能被警棍打頭。有人說警棍打頭是致命武力,被問及這會否違反警方使用警棍指引:「我想說在這些混亂的場面,往往事情在電光火石發生,我們的同事雖希望用警棍本來想對他們身體另一個部位,但因為種種情況,包括示威人士自己衝向警方等,是有可能出現這些情況。」
被問及如果拍攝到警察有意打頭,可能重複地打,是否明顯違反內部指引時,曾偉雄就說,「其實很多示威人士是有備而來,裝備了雨傘,戴眼罩和口罩,後來發展到有頭盔,林林總總的護甲、盾牌,包括有尖釘和螺絲的盾牌,這些都會對別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這是非常暴力的行為,警方是必需要制止。」
明白有尖釘的盾牌會造成嚴重傷害,但眼罩、盾牌及護甲這些純粹屬於防衛措施,即使這樣情況下,被警棍打頭也在所難免?被追問是否是想告誡大家到時拳腳無眼呢?曾偉雄表示:「我告訴大家,遊行示威你可以用和平、有秩序合法方式去做,為何要用暴力衝突的方式去做?」
他對於有團體號召在聖誕節期間,以「流動購物」或「流動報佳音」形式表達訴求,曾偉雄指,警方會以專業克制的方式處理,亦希望示威者能以合法方式表達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