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被業主濫收電費 組織冀立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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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1-04 02: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不少業主會為劏房設獨立電錶,計算每個劏房戶的電費。有組織調查發現,有劏房業主涉嫌濫收電費,最嚴重的多收超過一倍,希望政府立法監管。

魏女士一家三口住在深水埗這個劏房單位,月租三千元。租房時業主已說明,會為她設置獨立電錶計算電費。但每度電收取$1.5,比一般住戶繳交每度電大約$1.1高。

魏女士指,夏天時每月電費達六、七百元,如果按正常電價計算,每月可節省幾十元:「不用為了省電,每天都在外面吹公用的冷氣。可以用錢買食物,家裡生活好一點。」

大部分劏房戶都像魏女士,由業主設置獨立電錶計算電費。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去年十月至十二月,以問卷方式訪問180名劏房住戶,發現九成九受訪者被業主收取多於每度電$1.1的電費。接近八成受訪戶指要繳交每度電$1.4或以上。當中部分人要交每度電$2元以上最嚴重的個案在葵涌區,每度電要$2.8。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組織幹事楊佩艮表示:「有些業主根據中電,用了一個累計制的方法去收取電費,他再平均除開,可能該名住戶每度電交$1.3或$1.2。業主就是說,中電加價,我就加價,有這個情況。也有一個情況,他是真的知道電費沒有監管,海鮮價。」

根據《電力則例》第217條「客戶不得供電給第三者」,指出分售電力屬違例行為,但無清楚列明一旦違法的罰則。組織希望政府修例,賦予條例更清晰的權力,加強阻嚇力,保障租戶權益。

不少舊式大廈都有電綫外露問題。上到天台,又有雜物隨處擺放。組織希望政府加強監管,以免意外發生。

中電回應指,中電並非執法機構,若有懷疑涉及轉售電力的個案,會調查,並要求客戶停止有關行為。中電亦會為符合條件的住戶安裝獨立電錶,讓住戶以正常價格交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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